男人男女通吃,上一个是一个男高中生,这次这个情妇待在他身边时间最久,已经有好几个月了。
我听着男人絮絮叨叨的说着,时不时附和几句,垂下来的眼帘挡住了眼底的杀意。
期间我给男人又调了几杯酒,递过去时不经意地在杯子里加了几颗药,动作很隐蔽,没人会发现。
药没什么危害,只会让他的东西提不起精神罢了。
我哼笑,已经开始期待那副画面了,一定格外精彩。
十点钟左右,男人摇晃着身体走出了酒吧。
我收回视线,收回了藏在袖子里的匕首,可惜了,这里杀人犯法。
〈五〉
回去的路上我特意绕到深夜还在营业的花店,买了两束百合。
之前去彭昱畅家里时看到餐桌上摆着百合,于是猜测他可能会喜欢。又去旁边的蛋糕店买了两个小蛋糕,模样是可爱的卡通人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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